推动社区(村)回归自治本位 四川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
2021-04-13 10:04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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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社区(村)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质效,近日,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指导意见》。

据介绍,居(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乡镇(街道)是被指导与指导关系。但随着“管理重心下移”“事权下放”等要求的提出,加之事项准入机制不健全,社区(村)承担了过多本该由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承担的行政事务,导致其行政色彩过于强化,自治功能一定程度上被“弱化”。此次出台《意见》,旨在通过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破除社区(村)“错位”困境,推动社区(村)逐步回归自治本位。

建立“三项清单” 助力社区(村)回归自治本位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建立规范完善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和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城乡社区依法履职、协助办理、工作负面事项指导“三项清单”,拟从制度层面推动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事项准入由有关部门申请、县(市、区)党委批准、工作事项持批准文书进入、工作完成后撤销等程序,紧急工作可按“先进后批”简易程序办理,及时按程序新增、调整、取消进入城乡社区工作事项。

依法履职事项保障村(居)民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依法履职清单办理辖区各项工作;协助办理事项要求有关部门委托城乡社区协助办理相关事项,必须严格限于当地规定的城乡社区协助办理事项清单范围内,并在做法上给予指导、人员上给予支持、经费上给予保障;负面事项清单明确要求有关部门不得将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生产安全等本应属于职责范围的行政工作,以行政命令方式、“购买服务”名义或其它任何形式,下沉转嫁要求城乡社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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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挂牌台账证明 助力基层减负

据四川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社区普遍挂牌多,挂牌的种类、数量差别也大,有的社区甚至提前备牌、轮流挂牌、迎检什么挂什么牌;有的社区一天要迎接数次考核检查,要填报的表格没完没了;基层普遍反映负担重、条件差。

为此,《意见》明确按照“应减尽减、应撤尽撤”的原则,清理有关部门在城乡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类牌子,凡是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或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牌子一律取消。清理规范有关部门要求城乡社区建立的台账报表和上报材料,统一建账规范报送,严格填报类型频次。开展“城乡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以及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证明事项,限期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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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多方资源 助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

针对专业人才缺乏、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信息资源碎片化等问题,《意见》致力于整合多方资源,帮助提升社区服务质效、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和成效。提出,加快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扶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城乡社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水平。加强有关部门与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协同,规范信息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共享标准,实现信息数据一次采集、多方资源互通共享和城乡社区信息化服务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全区域通办,提升城乡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城乡社区管理运行效率。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城乡社区23项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13类43项协助办理事项指导清单,7类严禁交由社区办理事项指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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